12月8日,来自辽宁省8家地勘部门的一把手和主管地质勘查工作的领导参加了地质勘查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明年辽宁省将投资2.5亿元全面推进地质勘查,各地勘单位要高度重视,力争实现突破性进展。
会议透露,明年辽宁省将安排2.5亿元资金用于地质找矿,各地勘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好项目,要加强对现有地质勘查项目的科学管理,建立项目质量监控和责任体系,完善监审专家制,健全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对项目实行定期调度,责任到人,全面监管。要加强地质找矿理论和技术创新,积极开展重大地质矿产问题的科技攻关,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和勘探开发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要加强新地区、新层位、新类型矿产勘查示范,突出开展重点成矿区带、重要经济区、重大地质问题区分析论证,指导区域找矿。
会议指出,要积极探索创建地质勘查新体制新机制。辽宁省下发了《加强全省国有地勘单位地质勘查矿产开发暂行规定的通知》,突出了国有地勘单位地质找矿的主体地位,逐步探索建立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有机衔接,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紧密结合,矿业权整合与矿业权市场建设相互匹配的运行机制。对于国家和省政府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的探矿权,以行政审批方式授予,委托国有地勘单位作为探矿权人,探矿权转让收益按照成交价款的20%~30%比例返给国有地勘单位。积极探索推进国有地勘单位向下游产业发展。这些政策将有力地推进辽宁省地勘单位的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将使地质勘查工作更加理性、更加综合、更加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