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钢铁业,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群体——灰色产能。所谓灰色产能,是指那些不被列入统计范围、没有任何生产手续的小工厂、小作坊。
在《准入条件》出台之时,业内普遍关注的一条是“2008年度普钢企业粗钢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50万吨及以上”。
对此,新余钢铁一位副总无奈地反问:“那些遍布乡镇和小城市的灰色产能怎么办?基本搞不掉它们!”
2009年7月,一位山东潍坊昌乐县朱刘镇的朱姓居民曾向本报记者举报,位于昌乐县良种场后院大门外路西处,有一家铁粉加工厂,业主付喜恩无证经营已达3年之久,现已扩大规模增加炼铁小高炉,造成良种场职工宿舍严重空气与噪音污染。
此类情况在河北普遍存在。本报记者曾到过河北唐山周边的一些加工生铁的小作坊,大量的烟尘、粉尘从小高炉顶部溢出。一位刘姓作坊主告诉记者,政府经常来取缔,次数多了,他们也积累了很多应对之策。“像我们这样的小工厂,随时可以把火一系熄,把员工遣散,把牌子拆了”。订单一来,又马上连夜生产。
当然不乏“中枪者”。2008年11月底,唐山市政府的“突袭”,强制拆了不少小高炉,没收了一部分铁精粉和焦煤。但依然“野火烧不尽”,一部分被强制关停的小高炉又开始点火生产。
类似现象,在福建、山西、江西、辽宁、吉林等地相当普遍。政府时不时也下去查一查,但多数情况是由于群众举报。
“虽然国家取缔1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时限为2002年底,但在农村,高炉基本都是50立方米至100立方米,再大一点就是200立方米。要生存下来,给当地政府管事的人一点钱,还是很好解决的。”河北唐山一位名为李忠国的小工厂负责人曾告诉记者。
这亦是政策很难触及的角落,却占据农村和乡镇的大片市场。付喜恩、李忠国们原本是一帮被淘汰者,但他们通过政策的无力、产业的无序上升野蛮地活着。
|